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 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 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 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 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 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 事下沛郡治。元年 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 首匿喜。孝 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 告除其罪,又 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 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 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 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 “勿捕。”遣 中尉安、大行 息即问王,王具以 情实对。吏皆围 王宫而守之。中尉 大行还,以闻,公 卿请遣宗... 更多 >>